有奖销售是指商业企业根据自身的现状,经营商品的种类,商品的特征及消费者的需求,通过给予奖励、刺激和诱导消费者参与购买的商品的活动。“搭售”行为属违法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2)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3)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更多法律咨询服务,参见法律网上咨询或法律咨询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