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条件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条件规定如下:

(1)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该条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侵害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等,侵权人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须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而并非只要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就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3)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来说,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应当是直接遭受人身权侵害的本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 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畫任。”其中赋予近亲属的请求权并没有明确排除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

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如果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是比较难以界定的,因为无法通过一个量化的数据来反映受到的侵害情况,所以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侵权事实后果,根据司法机关的鉴定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赔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