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当然这个一般是与当地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一个月之内必须个小孩办户口,有的是一年,有的地方没有限制,所以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比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