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处罚多少?

电动车走机动车道的处罚为:警告或者是五元到五十元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中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二、机动车车道数是如何确定的?

机动车道的车道数,常根据城市规模和道路等级确定。

机动车道的车道条数常采用偶数。车速快、车道条数多的机动车道,道路中间常用双黄线作为隔离线,分成双向交通,车行道的宽度应计入双黄线的宽度。若中间用分隔带或栏杆分开,则应再加上两侧的横向安全距离宽度各0.25m。对于道路交通量有潮汐变化的机动车道,不设中间分隔带,车道数采用奇数或偶数均可,在每条车道上空的两面都装有红(或×)灯和绿(或↑)灯,当早上高峰小时单向交通量很大时,可以将大部分车道开放绿灯,满足车辆交通要求,这时对向可通行的车道减少。当下午高峰小时对向交通量大增时,可以变换交通信号灯,使绿灯的车道数增加。从节约道路用地、降低长桥或隧道造价的角度讲,这种变换行车方向的办法是十分有效的。

路段上机动车道的车道数不宜过多,单向车道超过4条时,连续行进中的车辆,要从外(内)侧车道变换到内(外)侧车道十分困难,尤其在车流很密时容易造成交通混乱。此外,由于路段车道的通行能力受到交叉口车道通行能力的限制,路段车道数过多也难以发挥作用。国外在旧城改造中,常根据交叉口进口车道的通行能力反推路段所需的车道数,将多余的车道辟作路边停车道或公交站点和出租汽车站。

路段上机动车道的车道数也不宜过少。在城市里有大量公交车辆行驶,为了方便乘客乘车,缩短步行到车站的距离,要加密公交路线网和站点的密度,使公交车辆主要在次干路和支路上行驶和停靠。而这些道路的车道数不多,公交车慢速行驶会压低整个路网上的速度,所以,要为公交设置港湾式停靠站,以保证其他车辆在车道上能顺畅通行。对于中小城市的支路,机动车辆相对少些,有时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组织在同一幅车行道上,总共采用3~4车道,以节约道路用地,但对公交停靠站仍应做成港湾式。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现象频繁发生,因此,不仅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当紧靠右侧行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