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如下: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月扣除;住房租金:按800元-1200元/月扣除;赡养老人:按2000元/月扣除;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按1000元/月扣除;继续教育:按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