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骚扰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一、骚扰短信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未经接受者同意一般的短信骚扰,都是在没有事先征得短信接收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发布;

2、侵犯接受者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征得接受者同意的情况下,侵犯了短信接受者的通信自由权等一系列权利;

3、违法性:短信的内容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包含虚假和欺诈的广告宣传、传销、骚扰、色情和封建迷信等内容。

对于此类立法禁止发送的垃圾短信,可以通过一些手机防护软件进行拦截或举报。

二、个人手机大量群发短信的限制

1、中国移动:一个手机号每小时群发短信数量超过200条,或一天超过1000条,就会被系统认为疑似垃圾短信,会对该手机号的短信功能进行限制。

但这种限制仅限于短信的收发,并不会影响到手机其他功能的使用。而且,在核实所发短信非垃圾短信后,系统会在2小时后自动解除限制。

2、中国联通:根据国家政策,为阻止垃圾短信的渗入,群发短信过多,会被列入黑名单,具体数量目前还没有标准。

3、中国电信:每日发送短信数量超过一定标准的用户的发送行为进行拦截处理。

三、解决方法

1、应加强公民道德素质的培养。

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公民抵制不良短信的鉴别力,不要被垃圾信息的假象所蒙蔽。

同时,要勇于与其作斗争,不但对垃圾信息不制造、不传播,发现后可通过相关手机管家软件进行拦截或举报,要敢于和及时地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便有效遏制它的蔓延。

2、加强监督力度。

国家有关部门对电信、网络公司要加强监管,严格要求。各网络公司要以对公众、对社会安定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

制定措施,相互协调,共同监督,不制作、不发送垃圾信息。同时,要加大职工思想和技术培训,增强抵制垃圾信息的能力,不断净化良好地通讯内容。

3、加强立法。

要治理垃圾信息立法是关键。在当前治理垃圾信息还缺少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立法机关一方面应尽快草拟有关法律草案,一方面要对滞后的有关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订。

以便适应飞速发展的网络业务需要。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公安司法机关针对垃圾短信的问题,要依照《治安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行为人给予制裁,对情节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