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方面的法律规定,工程发包人确定承包方后,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会要求对方支付一笔质保金。在工程质量期结束后,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这笔质保金要退还给承包方。在办手续的时候,要准备一份申请书。那么,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一、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

某某建设管理局:

某某水电站35kV雅桐变电站1#主变(编号06080)在原质保期内因损耗问题于20XX年6月22日对1#主变实施了拆除,并进行返厂大修。20XX年8月16日1#主变重新安装就位;20XX年8月18日完成了对1#主变交接和冲击试验并开始空载运行;20XX年8月21日1#主变带负荷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某某建设管理局(某某[20XX]72号)《关于重新确定某某水电站35kV雅桐变电站1号主变质保期的函》,对1#主变质保期进行了重新确定,质保期从20XX年8月22日起至2012年8月21日截止。在改质保期内1#主变运行正常,所以根据相关约定,我公司现申请退还剩余质保金。

质保金总额“某某元(大写:)已退质保金:某某元(大写:)剩余质保金:某某元(大写:叁万零肆佰壹拾捌元捌角整)开户单位:四川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某某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某某支行

申请人:法律教育网

20xx年x月x日

二、如何申退还工程质保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综上所述,在工程质保期结束后,承包方就可以主张返还质保金了。在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中,应该写清工程概况、质量保证期限、已返质保金金额及未返数额。发包人收到申请后,应该在十四天内完成审核,如果没有异议,则应该按照申请书中写清的银行账户退还剩余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