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程序是怎么样的?如下:

(一)、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二)、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三)、待遇报销:

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等手续。

2、狗咬伤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接种记录、狂犬疫苗接种卡、诊断证明等手续。

3、单位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4、车祸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5、伤残待遇: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书、鉴定费发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手续。

6、建筑行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外须提供参保缴费发票复印件、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