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6.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7.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8.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扩展资料:

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