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资料:1、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减少申报表》(简称《人员减少表》,需经本人签字。3、单位银行缴费凭证。如为每月1-5日申报减少,需提供上月银行缴费凭证。4、携带《人员减少表》电子档的U盘。二、《人员减少表》填报需知:1.养老、失业保险人员减少时间申报应为解除劳动合同及证明资料确定的时间。2.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减少申报时间,应为到公共业务窗口办理的当月当日。3.需正确填写减少原因,尤其注意“解除合同”或“辞退”原因造成的人员减少,不能填写为“辞职”,否则不能享受失业待遇。单位经办人员带上述资料每月1-20号工作日到公共业务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