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犯人统一穿囚服,囚服的颜色并未统一,由各省、市、自治区劳自行制定。

囚服是指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统一为服刑犯人配制的衣服。犯人入监后,一律着囚服。监狱、劳改队在御寒遮体、历行节约的原则下,按规定统一发放。犯人刑满释放时,监狱、劳改队将其囚服收回。对没有衣服替换的刑满释放人员,可发给一套便服。

囚服的色泽和式样,由各省、市、自治区劳改局按照文明管理的原则,自行制定,并在囚服,上.表左胸前印制小型符号,以便识别,但禁止在囚服上印制“劳改”或“犯人”,字样。

扩展资料

最高法和公安部已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刑事案件被告人穿囚服出庭受审这一要求,已正式有法可依。2月26日,最高法明确禁止刑事案件被告人穿囚服出庭受审。

《通知》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通知》下发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既不需要其主动提出申请,也不需要任何机构或个人批准。

《通知》同时做出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解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的,看守所应当将穿着正装或便装的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移交人民法院。《通知》下发后,因监管需要在看守所内穿着识别服的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应在看守所内将识别服更换为正装或者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