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况:

(一)特殊主体可以减刑刑事处罚。

第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第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二)预备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刑事处罚。

(三)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