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理分为三个阶段:公安部门负责侦察、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负责审判。通常刑事案件到达法院后的审理时间,由该案件的程序难度来决定,一般来说,程序较为简易的案件,审理期限是20天,最迟不会超过一个半月,就是说法院会在20至45天内开庭,而程序较为普通的案件的审理期为两个月,最晚不会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