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应当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可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