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一律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是错误的,在我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而行人则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