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4年的房产不能要回。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房产4年内,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不可以要回;但如果4年内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