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的信息向银行进行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法益不仅仅只有一项,此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的所有权,还对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进行了侵犯。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向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数额较大的,就触犯了贷款诈骗罪,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同时处以二万元人民币以上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如果贷款诈骗的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则可以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