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向小三转的钱,属于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原配可以通过直接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追讨回双方共同的财产。小三拒绝归还的话,原配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小三归还钱款,对方拒绝归还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0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因为家庭日常生活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老公只是处理日常家务,而购买相应物品的话,不能要求出卖方返还钱款。但是,如果老公是向破坏婚姻关系的第三者赠与财产的话,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