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拘留一般由相关公安机关去进行执行。在执行的时候,应该带着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同时向被拘留人出示。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面,进行盖章或者是签字。如果是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就需要通知被拘留人,所在的当地公安机关,被拘留人的所在公安机关也需要积极去进行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