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针对具体法官个人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行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暂行办法》第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监察员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