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资质如下:

以湖南省为例,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扩展资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五)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九)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