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权属不明确的房产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1、由双方协商房产的归属;
2、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通过“二次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重新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