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开庭下判决书的情形,由于判决书不能通过口头方式传达,所以不存在口头方式传达判决书的情形。另外,如果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