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有以下两种:第一,如果是公诉案件,那么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第二,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不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如果有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