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因为工伤赔偿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一方当事人不按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