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能无缘无故冻结银行卡.

原因可能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造成的银行卡冻结;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是因为这个平台涉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等问题,公安机关办案时为了阻止资金出逃将所有有关账户申请银行直接冻结,然后逐一排查解冻。

银行卡被司法机关冻结,需要卡主本人带开卡证件及银行卡到开户行查询被冻结原因,然后联系司法机关解冻。

一般来说执法部门可以凭介绍信冻结账户6个月,但是在到期之前可以出示新的介绍信继续冻结解冻必须由申请冻结的有关单位,也就是公安局申请才行也就是说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早日破案,或者半年后不记得继续冻结账户。

扩展资料:

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及重要证据。

主要包括:涉案当事人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资金和存款;证券账户中的有价证券;动产(如办公设备)、不动产(如房屋)、特定动产(如汽车)及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证据。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冻结、查封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实施办法》设置了多渠道的救济措施,比如实施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行人员应该听取并记录。

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

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解除冻结、查封措施;涉案当事人对冻结、查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