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制度,它本身就拥有保险行业普遍的问题,那究竟家庭财产保险制度在运作中有哪些问题呢?彭松明律师总结了五点存在的问题,以下是这五点存在的问题的详细介绍。一、家庭财产保险在运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保险公司缺乏对市场变化的调研,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险种的不尽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四是代理途径不稳定,代理机构、代理人员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五是在经济调整时期,乡镇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民“减负”期间,“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增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二、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1.国内业务恢复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它业务一起高速增长;2.财产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势;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陷入困境。三、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财产保险可以分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期)、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四、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保险费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当天一次缴清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