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