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自愿原则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这一原则中必须要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员和仲裁机构;(2)独立原则:指仲裁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及个人的干预;(3)合法、公平原则:指仲裁基于法律及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并且仲裁是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

1994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全国的仲裁制度,其中包括了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