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地区关于房产证的发放部门是不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