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意表示又称“犯意流露”。

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决意的单纯表露。属于思想范畴,尚未开始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

但是在各国权隶制刑法和封建刑法中,均有处罚犯意表示的规定与实践。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不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应负刑事责任。而犯意表示尚属于思想范畴,不一是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负刑事责任。

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