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证书就是国家对公民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一种登记认可,以此来对抗第三人,经过国家海事局所有权登记过的船舶都会发给船舶所有权证书以此来证明,那么船舶所有权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需不需要年审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

一、船舶所有权证书登记材料

(一)船舶(非建造中)所有权登记

(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

(3)新建船舶的船舶建造检验证书,现有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境外购买外国籍船舶的技术评定书;

(4)船舶正横、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左右正横各1张、侧艏1张、正艉1张、已登记烟囱标志的还需提交烟囱照片1张);

(5)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

(6)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

(7)已经登记的船舶,还应提交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8)船舶未在任何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登记的声明(适用于境外进口船舶,未提供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的);

(9)下列二手船舶的所有权登记应提交在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交易的发票(含交易鉴证书),交验原件:国际航行各类船舶;港澳航线各类船舶;国内航行油船(包括沥青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100总吨以上内河普通货船、200总吨以上沿海普通货船;50客位以上的国内航行客船(游艇所有权登记提交材料依照原规定执行);

(10)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1)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申请办理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

(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2)船舶建造合同,如建造合同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约定不明确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

(3)建造中船舶的基本技术参数;

(4)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整体状况的照片;

(5)船舶未在任何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登记的声明;

(6)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

(7)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

(8)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9)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登记申请材料应当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并同时提交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文件。对查验原件后需退回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在复印件上签名,非自然人的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注日期。

二、船舶所有权证书有效期

1、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船舶买卖、赠与,所以船舶所有权证书就跟车辆所有权一样,只要不存在登记转移都是长期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