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是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延长执行期限,人民法院可以再次冻结,且必须在上一次冻结的期限届满之前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除此之外,第二次冻结的期限也不可以超过一年。综上所述,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的期限一般不可以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