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解决争议的有关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的,需要当事人双方就达成一致的内容签订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并经过签名、盖章后形成的法律文书。那么,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一、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书

( )字第 号

申请调解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申请调解对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上列双方因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申请调解方:(签名盖章)

申请调解对方:(签名盖章)

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制作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调解是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因此,该法律文书的主体是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书上必须有三方的签名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2)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上,应当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

(3)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要将纠纷提交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4)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且,只有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企业才可以主持调解。

(5)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企业全称及法定代表人)、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然后由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和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6)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内容,企业调解委员会也应当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但同时,该协议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即是说,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