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