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伤残或死亡,那要对受害者进行由于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还有由于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伤残,那么要对受害者赔偿由于增加生活上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还有由于丧失劳动能力产生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那要赔偿丧葬费、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