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下属单位为事业单位,一般有以下几家:老龄委办公室 、殡葬事务管理所 、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 、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 、社会福利中心等。1、老龄委办公室。主要是立足老龄事业的全局,面向整个老年群体,抓住普遍性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依靠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工作,主动协商,主动协调,主动服务,调动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对党委、政府和老龄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跟踪指导,确保落实。2、殡葬事务管理所。贯彻执行殡葬改革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承办尸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存放等殡殓服务事宜。宣传国家、省、市殡葬改革的政策规定,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火化。负责殡仪馆墓园的管理工作,确保环境绿化、美化、净化。3、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被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4、救助管理站 。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核实登记、建档工作;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对救助对象实施的救助和服务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5、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福利企业和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民政局进行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审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年检、季审、普查、抽查、复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民政局监督福利企业申请、使用福利基金,协调福利企业落实减免税政策和各项扶持保护措施,综合统计分析福利企业的各种数据,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经国资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直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6、社会福利中心。参与社会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理论研讨和各类服务机构标准评定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中国社会福利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收集和整理社会福利工作的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开展社会福利的培训工作;协助组织社会福利管理人员出(入)境学习、考察和交流;协助做好社会福利领域的对外合作项目,积极开发国内合作项目;负责举办对全国有示范作用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