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服签合同,意味着完全脱离公司,工作继续在公司干,但人却成了外服的人。外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依需要将派遣制员工派往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参与不同的工作。由于隶属关系改变,原公司待遇不再享受,也应远不会再还原回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