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儿子的名下,那么该房子离婚时归儿子。如果名义上是赠与儿子的,但是登记的却是父母的名义,那么房子属于父母的,只是给儿子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