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民间借贷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借款协议,或者以口头的形式达成协议,贷款双方形成了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一旦形成,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借贷双方的契约行为;建立民间借贷关系的前提是贷款的实际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