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驾驶证扣分了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到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然后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记分卡、身份证到本大队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