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因工伤导致足趾骨折,建议工人在工伤稳定或确认工伤后停工期满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赔偿事实依据。如果脚趾骨折的工伤认定为没有损伤水平,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实际赔偿项目: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补贴,交通和住宿费用医疗以外的区域,生活护理费用,工资员工停工期间受伤。因工负伤的职工足趾骨折已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的,或者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并在劳动关系终止时一次性解除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偿金金额需根据工伤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等具体计算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仅靠猜测的专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负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合作区域以外的医疗运输、食宿费用;

(四)安装、处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自理的生活费;为一至四年级残疾雇员提供性伤残津贴及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八)因工作补贴、扶养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而死亡的遗属的丧葬;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