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最长刑期是六个月。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刑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回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

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答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