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是一定要对当前城市建设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的。也就是拆迁,那么如果我们自己的房子需要被拆迁的话。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房屋拆迁之后能够得到多少补偿的问题,有朋友会有疑问,如果自己和拆迁方并没有就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的话,我们应该要怎么办呢?

分析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我们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遵循的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也就是在拆迁之前,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必须要就拆迁的补偿和安置以及后续的协商协议进行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再对房屋进行拆除。

但是,如果我们在猜测的过程中没有和拆迁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去了拆迁办去继续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在双方没有协商达成一致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不可以对我们的房子进行强制拆迁的,如果在没有达成一致的过程中就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迁的,那么这种拆迁实际上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如果构成的财产损失够严重的话,有可能会构成犯罪。

如果这个时候我们并没有达成相应的协商协议,就发现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迁之后,那么首先我们就可以去选择报警,在报警的时候,警方就会就拆迁造成的赔偿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如果我们感觉到警方也没有能够帮助我们解决好相应的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拿着相应的证据,去到人民法院去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当然。如果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法律知识淡薄的话,我们最好是也可以找一个在相关专业,有经验的律师来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