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有对身体的暴力和对精神的暴力两种。家庭暴力与日常生活中偶尔的吵架、吵架不同,其程度减轻了虐待行为,只有持续性、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了虐待。家庭暴力对家人的人身和精神有着很大的侵害。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破坏了家庭和睦。严重的家庭暴力还可以使受害者对暴虐以犯罪手段进行报复,成为社会不安的因素。家庭暴力和社会文明、社会和谐、以人为本的思想是相反的,必须坚决禁止。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并且家庭暴力必须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而家庭成员主要是指具有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