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需要以下手续及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