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布之前,上诉人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撤诉只是上诉而不是起诉,这意味着撤诉后一审判决生效。上诉撤诉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前,要求撤诉撤诉的诉讼行为。撤回起诉只是一审,只能在一审判决出台前提出。因此,撤回上诉即视为没有上诉,此时如果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期未满,则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一审裁判已经过了上诉期的,则一审裁判自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之日生效。我国的民诉法对二审程序中原告是否可以撤诉无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经审查无误后可以批准。民事诉讼二审中撤诉的法律后果直接是一审裁决生效,双方需要执行一审判决。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在二审程序中,原告撤诉后是不能提请再诉的,所以一定要谨慎使用撤诉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