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验车人身份证、三角警示牌、灭火器。

一、携带证件: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验车人身份证、三角警示牌、灭火器。

二、证件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分为正本和副本两页保单,验车时需要提交保单副本,并且副本由年审机构给予收回。携带身份证是指谁开车去验车就携带谁的身份证。

三、提示现在车辆年审可以提前三个月,在行驶证登记日期有效期内当月可以任意一天去年审(最好不要赶在月初或月尾人比较多),如果是6年内的小型车辆可以免上线检测。

汽车年检的意义: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