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中的特别程序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进行。

(二)特定范围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四)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