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于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开始征求国旗图案 。1949年8月20日,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共收到了2992幅(一说为3012幅 )国旗图案。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通过了以五星红旗为国旗的议案 。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由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首次升起。

扩展资料: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关乎国家尊严。香港极端激进分子在此时的行为,就是侮辱国旗、侮辱国家、挑战国家主权的违法行径。这一行径,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

《国旗法》规定,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及国徽条例》亦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